(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一)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尧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尧都区五一西路计生大楼二楼0357-25899001
侯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0357-4213983
霍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霍州市民政局0357-3393150
曲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曲沃县民政局0357-4522019
翼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4922595
襄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襄汾县振兴路18号0357-3622248
洪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6222128
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8322378
古县古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处县政府0357-8366202
旧县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县政府0357-8388635
安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8522545
浮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8122361
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7923081
屯里乡婚姻登记处乡政府0357-7972391
文城乡婚姻登记处乡政府0357-7936009
柏山寺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乡政府0357-7930160
乡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6822075
蒲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5322112
大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7723634
昕水镇婚姻登记处镇政府0357-7726226
三多乡婚姻登记处乡政府0357-7772065
曲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镇政府0357-7762125
徐家垛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乡政府0357-7762273
永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7522210
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7323243
汾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0357-5122195
临汾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0357-2510076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证件齐全、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